天生猎手!他能看见野兽致命弱点全文阅读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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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现代都市
  • 作者:米饭拌西红柿
  • 更新:2026-02-09 11:38:00
  • 最新章节: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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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言情《天生猎手!他能看见野兽致命弱点全文阅读最新》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米饭拌西红柿”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陈锋陈云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灵敏兔子。而且是肉多肥美的大野兔!陈锋眼睛一亮。不过,兔子可比野鸡精明多了,稍微有点动静就会窜得飞快。刚才的枪声肯定是惊动它看,但这种狡猾的东西有个坏习惯。就是听声辨位,不动如山。它以为只要自己不动,猎人就发现不了它。可惜,它遇到的是不是普通猎人,而是开了透视挂的陈锋。......

《天生猎手!他能看见野兽致命弱点全文阅读最新》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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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重生的新手猎人来说,这种天气要想找到猎物,简直是大海捞针啊。

本来重生后就没进食了,现在天气那么冷,就在陈锋觉得自己撑不了多久的时候,忽然,眼前的世界变了起来。

从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变成了一幅水墨画。

还有一卷古朴苍黄的卷轴缓缓拉开,卷轴顶端还可见四个大字——山河墨卷。

“这是金手指?”陈锋心头狂跳起来。

伴随着水墨画的出现,在陈锋眼里还出现了很多,一缕缕的“气”。

这些气,就是水墨画的线条。

有的线条是灰色的,还断断续续的,那是枯木和腐叶的死气。

有的线条是淡白色的,还若隐若现,那是风雪飘动的方向。

而就在他左前方五十米处的一丛刺老芽灌木底下,有一缕淡红色的墨线。

虽然微弱,但在他眼里看来已经算是清晰的了。

随着陈锋集中注意力,那缕红线旁边竟然浮现出一行水墨字:

目标:野鸡(雄性)

状态:静止,觅食中

距离:四十八米

弱点:颈部(致死率99%)

看到这,陈锋伸手狠狠掐了一下大腿。

没掐动。

毕竟穿着棉裤。

陈锋换了位置,伸手往脸上一髂。

疼。

真的疼。

看来这不是什么系统数据流,也不是什么空间超市之类的,而是一种更高级的感官具象化。

能看见气味,能也能读懂痕迹。

“天不亡我陈家啊。”

陈锋握着枪的手都激动的开始有些抖了。

有了这个,养活五个妹妹那不是手拿把掐的事情吗?

但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能看见是一回事,能不能打到是另一回事。

毕竟,他现在是个菜鸟。

用的还是把老掉牙的土造撅把子,有效射程也就几十米,还得考虑黑火药的延迟和散布。

他必须心态要稳,手也要稳。

这打的第一枪,必须要响。

这打的不仅是肉,更是妹妹们的救命粮,也是他重活一世的信心。

片刻后,陈锋压低身子,一边看着那缕红色的烟雾,一边利用树干做掩护,一点点向那丛灌木挪动。

四十米,

三十米。

到了这个距离,陈锋甚至能通过那团水墨线,感觉到那只野鸡正在用爪子扒拉雪下的草籽。

他缓缓取下枪,大拇指轻轻掰开击锤。

“咔哒。”

在金属咬合声响起的瞬间,那团红色的墨线也猛地一颤,

显然,

猎物察觉到了危险。

“就是现在。”

不再犹豫,陈锋猛地从树后探出半个身子,枪托抵住肩窝,准星在瞬间套住了那团红影的中心。

那只漂亮的七彩山鸡刚刚受惊,正扑腾着翅膀想要起飞,身体刚刚腾空半米。

砰!

一声枪响,

大团的白烟从枪口喷涌而出,呛人的硫磺味也瞬间弥漫开来。

巨大的后坐力撞得陈锋肩膀发麻,但他顾不上这些,只是看着前方。

只见那团红色的墨韵瞬间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团炸开的血色墨点。

就见那只野鸡从半空中重重地栽进了雪地里,扑腾了两下,然后就不动了。

“中了。”

陈锋大喜过望,拔腿就跑了过去。

雪地上,殷红的鲜血格外刺眼。

陈锋弯腰把公野鸡拎了起来,还在手里掂了掂,嗯,起码三斤多重。

在这个缺油少水的年代,野鸡肉虽然柴了点,但那可是实打实的肉啊。

熬一锅汤,足够一家人美美地喝上两三顿的。

陈锋嘿嘿一笑,熟练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麻绳,将野鸡的脖子系好,挂在腰间。

有了这一只打底,陈锋瞬间有自信了。

心里也想着这个金手指。

看来这山河墨卷不仅能看活物,还能分析其弱点。

刚才那一枪,正好打在野鸡的脖颈处,几乎没有破坏鸡身原本的皮肉,这对于新手来说简直是神迹。

就在他准备换个地方继续碰碰运气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在他右侧一棵巨大的红松树根下,有一条深褐色的墨线正在缓慢移动。

这线条比刚才的野鸡要粗壮得多,颜色也更深。

山河墨卷上的文字再次在眼前浮现:

目标:蒙古兔(成年)

状态:警觉,潜伏

距离:三十二米

特性:极速爆发,听觉灵敏

兔子。

而且是肉多肥美的大野兔!

陈锋眼睛一亮。

不过,兔子可比野鸡精明多了,稍微有点动静就会窜得飞快。

刚才的枪声肯定是惊动它看,但这种狡猾的东西有个坏习惯。

就是听声辨位,不动如山。

它以为只要自己不动,猎人就发现不了它。

可惜,它遇到的是不是普通猎人,而是开了透视挂的陈锋。

陈锋没有急着装填弹药,这种老式撅把子装填很慢,动作大了肯定会吓跑兔子。

而是悄悄把手伸向腰后,摸到了那把侵刀。

刚摸到侵刀的瞬间,陈锋又摇了摇头。

不,距离太远了,飞刀他不行,没那技术。

还得是用枪。

快速思索了一番后,陈锋从口袋里掏出纸壳弹,动作轻到了极点。

打开枪膛,退出滚烫的弹壳,塞入新弹,合上枪管。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仿佛演练了千百遍。

这是身体残留的肌肉记忆,也是被饥饿逼出来的潜能。

那条褐色的墨线依然停在树根处,只是颜色在微微闪烁,显示着目标正在积蓄力量准备逃窜。

陈锋缓缓举枪。

这次瞄准的不是树根,而是树根右侧一米处的一片空地。

那是兔子唯一的逃跑路线。

他深吸一口气,故意用脚踩断了一根枯枝。

“咔嚓!”

果然,就见那褐色的影子瞬间动了。

野兔猛地窜出,正是冲着陈锋刚刚预判的方向。

砰。

第二声枪响,正中在半空中飞跃的野兔身上。

然后,就见它身子一僵,直挺挺地摔了下来。

“成了。”

陈锋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

这预判绝了。

配合山河墨卷的显示,简直就是指哪打哪啊。

陈锋兴奋的跑过去拎起兔子。

好家伙,这只兔子也太肥了吧,估摸着得有五六斤重。

而且灰褐色的皮毛,厚实光亮,拿到供销社或者黑市上卖,光这张皮就能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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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战绩,一只野鸡,一只野兔,两个加起来快十斤肉了。

对于这种恶劣天气,还是第一次进山的他来说,这简直是大丰收啊。

此时,日头已经爬到了头顶,风也小了一些。

陈锋看了一眼天色,肚子一直在抗议叫着。

不能贪心。

刚重生回来,这身体底子太差,又是宿醉又是受冻的,体力已经快到极限了。

况且,家里的五个妹妹还饿着肚子等他。

先回家吃肉。

把野鸡和兔子一左一右挂在腰带上,沉甸甸的坠感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

兴奋的回到自家,刚走到院门口,就听到了院子里传来的大嗓门,还伴随着砸门的声。

“不开,谁来我也不让开。”是二妹陈霞的声音,声音里还带着哭腔。

“哎呀,你个死丫头片子,我是你二婶,我还能害你们咋的?快开门,听说你哥那个败家玩意儿又进山了?他是不是被退婚要想不开死外头了?我进去看看那点家底儿还在不在……”

陈锋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瞬间沉了下来。

这个女人是他二婶,刘桂花。

上一世,就是这个女人,在他们父母刚走没多久,就伙同外人把家里的几亩好地骗走了,

还时不时来家里顺东西,是把他们兄妹往死路上推的帮凶之一。

看着正在踹门的臃肿背影,陈锋右手摸向了腰间的侵刀,

“二婶,这么冷的天来我们家,是想我们给你送终吗?”

陈锋的声音冷冰冰的。

正在砸门的刘桂花听到这阴恻恻的声音,猛地打了个寒颤。

而那只正准备再次踹向木门的棉鞋,硬生生地停在了半空。

收回脚,站稳后转过身,刘桂花就见陈锋像个煞神似的,站在风雪里。

眼神别提多阴森了。

原本刚要开骂的,但在看到陈锋腰间挂着的东西时,瞬间卡在了嗓子眼,立刻化作了一声变了调的惊呼。

“哎呀,妈呀,这是野鸡,还有那么老大的兔子!?”

刘桂花的三角眼瞬间瞪得溜圆。

在这个一年到头,见不到几回荤腥的年头,陈锋腰间挂着的东西,怎么看怎么诱人。

“小锋啊,”刘桂花脸上堆起一抹虚假的笑,搓着手往前走了两步,

“二婶就知道你是个有能耐的,刚才那是跟你几个妹妹闹着玩呢。这兔子挺沉吧?二婶帮你拎着,正好家里还有半瓶散白,让你二叔过来咱两家凑一桌……”

说着,那双鸡爪子的手就伸向了陈锋腰间的野兔。

但心里阴恻恻的悬着,只要东西到了她手里,那怎么分,怎么吃还不是她说了算?

到时候,随便给这几个没爹没娘的崽子留点碗汤就成,

剩下的肉和皮子全归自己家。

就在手伸过去的瞬间一把泛着寒光的侵刀,横在了刘桂花的手前。

差点就砍刀自己的手,刘桂花吓得“嗷”一嗓子,立刻缩回了手。

“你个小畜生,你要杀人啊!?”

没爹没娘的东西,刚刚要不是她收的快,手就要被砍了。

这崽子刚那动作,是真的想砍了自己的手。

陈锋看着她,眼神冰冷。

“二婶,这肉你一口都吃不上。还有,以后离我家门口远点,我这人现在手抖,但这刀可是刚磨的。”

说完,把侵刀往皮鞘里一插,发出一声脆响。

刘桂花也是个有眼力见的, 看到陈锋那双没有任何情绪的眼睛,还是有些发怵的。

毕竟,就她一个女的。

俗话说好女不跟男斗。

“行,行,你个白眼狼,有口吃的就不认亲戚。我看你能狂到啥时候,那五十块钱的债,我看你拿啥还。”

刘桂花一边色厉内荏地骂骂咧咧,一边灰溜溜地往回跑。

见她跑出院子里,陈锋冷笑一声,根本没理会她的咒骂,伸手轻轻敲了敲木门:

“开门,是我回来了。”

屋内安静了两秒,随即传来门闩抽动的声音。

只见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了二妹陈霞那双警惕又带着泪痕的眼睛。

当她看到真的是大哥,而且身后没有那个讨厌的二婶时,才彻底把门拉开。

“哥。”

陈霞怯生生的喊了声,但目光也看到陈锋手上和腰间的猎物,喉咙不受控制地滚动了一下。

紧接着,陈云,陈雨,陈雪,陈霜听到是自己哥哥回来,全都挤到了门口。

五个妹妹,五双眼睛,此刻全都直勾勾地盯着那只肥硕的野兔和野鸡。

哇。

是野兔和野鸡。

五人又齐齐咽了咽口水。

“怎么都傻站着?快进屋啊。”

陈锋让五人进屋,自己最后才进来,反手把门关严,挡住了外面的寒风。

屋里的温度还是那么低,一点热乎气都没有。

陈锋把猎物往灶台上一扔。

“霞子,烧水,咱们今天吃顿好的。”陈锋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吩咐道。

“哥,这,这真是给我们吃的?”陈雪吸溜着鼻涕,有些不敢相信,她都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吃过肉了。

“全是咱们的。”陈锋蹲下身,捏了捏陈雪冻得通红的小脸,“以后哥天天让你们吃肉。”

这一句话,让大妹陈云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她背过身去擦了擦眼角,声音哽咽:“哎,我这就烧水。”

处理猎物是个技术活,尤其是想要把皮毛卖出好价钱的时候。

前世陈锋后来玩过不少高端狩猎,但这手艺还是跟去世的老爹学的。

先是把那只野兔拎起来。

野兔此时已经冻的硬邦邦的了,而就在这时,山河墨卷又在眼前展开,只见那只死兔子的表面,浮现一行小字:

物品:成年兔尸体

皮毛完整度:完美(无枪眼破损)

建议剥取方式:筒子皮(可最大程度保留价值)

预估价值:皮张0.8-1.2元(视收购站品级而定)

陈锋心中一喜。

差点说出前世口头语,卧槽。

这金手指居然还能鉴定物品价值?

太牛掰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一张上好的兔子皮,供销社收购价也就是五毛到八毛左右。

如果能剥出完美的筒子皮,那在冬天绝对是抢手货,一块钱都有人收。

这年头一个壮劳力在生产队累死累活干一天,工分折算下来也就几毛钱。

这一张皮,就顶得上别人两三天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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