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灵堂风波没多久,我就找律师拟了律师函,并且送达给了韩欣遗嘱的利害关系人。
韩欣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有相当大一部分,属于我们婚后取得的,也就是我和韩欣的夫妻共同财产。
并且韩欣只是韩氏明面上的董事长,我虽然在企业登记中没有持股,但我却是隐名管理者,韩氏相当多的决策,实际是我通过韩欣作出的。
“薛先生,恕我直言,您兢兢业业做了这么多,外界对此却一无所知,无论是经济收益还是社会评价,着实受了许多委屈啊。”
看着我带来的证据,那位头发有些花白的律师由衷地感叹了一句,“您这么多年,到底图什么呀?”
是啊,这么多年,我图什么呢?
韩欣求我救韩氏,我不惜回薛家向十多年未曾低过头的父亲低声下气,求他注资。
韩欣求我入赘韩家,她说韩家族人众多,各个虎视眈眈,如果她再嫁出去,那她父亲一手创办的韩氏集团,就要拱手让给族人。
我不惜与父亲、与薛家决裂,义无反顾地成为韩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