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上,殷红的鲜血格外刺眼。
陈锋弯腰把公野鸡拎了起来,还在手里掂了掂,嗯,起码三斤多重。
在这个缺油少水的年代,野鸡肉虽然柴了点,但那可是实打实的肉啊。
熬一锅汤,足够一家人美美地喝上两三顿的。
陈锋嘿嘿一笑,熟练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麻绳,将野鸡的脖子系好,挂在腰间。
有了这一只打底,陈锋瞬间有自信了。
心里也想着这个金手指。
看来这山河墨卷不仅能看活物,还能分析其弱点。
刚才那一枪,正好打在野鸡的脖颈处,几乎没有破坏鸡身原本的皮肉,这对于新手来说简直是神迹。
就在他准备换个地方继续碰碰运气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在他右侧一棵巨大的红松树根下,有一条深褐色的墨线正在缓慢移动。
这线条比刚才的野鸡要粗壮得多,颜色也更深。
山河墨卷上的文字再次在眼前浮现:
目标:蒙古兔(成年)
状态:警觉,潜伏
距离:三十二米
特性:极速爆发,听觉灵敏
兔子。
而且是肉多肥美的大野兔!
陈锋眼睛一亮。
不过,兔子可比野鸡精明多了,稍微有点动静就会窜得飞快。
刚才的枪声肯定是惊动它看,但这种狡猾的东西有个坏习惯。
就是听声辨位,不动如山。
它以为只要自己不动,猎人就发现不了它。
可惜,它遇到的是不是普通猎人,而是开了透视挂的陈锋。
陈锋没有急着装填弹药,这种老式撅把子装填很慢,动作大了肯定会吓跑兔子。
而是悄悄把手伸向腰后,摸到了那把侵刀。
刚摸到侵刀的瞬间,陈锋又摇了摇头。
不,距离太远了,飞刀他不行,没那技术。
还得是用枪。
快速思索了一番后,陈锋从口袋里掏出纸壳弹,动作轻到了极点。
打开枪膛,退出滚烫的弹壳,塞入新弹,合上枪管。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仿佛演练了千百遍。
这是身体残留的肌肉记忆,也是被饥饿逼出来的潜能。
那条褐色的墨线依然停在树根处,只是颜色在微微闪烁,显示着目标正在积蓄力量准备逃窜。
陈锋缓缓举枪。
这次瞄准的不是树根,而是树根右侧一米处的一片空地。
那是兔子唯一的逃跑路线。
他深吸一口气,故意用脚踩断了一根枯枝。
“咔嚓!”
果然,就见那褐色的影子瞬间动了。
野兔猛地窜出,正是冲着陈锋刚刚预判的方向。
砰。
第二声枪响,正中在半空中飞跃的野兔身上。
然后,就见它身子一僵,直挺挺地摔了下来。
“成了。”
陈锋兴奋地挥了一下拳头。
这预判绝了。
配合山河墨卷的显示,简直就是指哪打哪啊。
陈锋兴奋的跑过去拎起兔子。
好家伙,这只兔子也太肥了吧,估摸着得有五六斤重。
而且灰褐色的皮毛,厚实光亮,拿到供销社或者黑市上卖,光这张皮就能卖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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